根据《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八条,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,应当优先考虑,不占用转入专业的接收计划指标。现拟接收退伍转专业同学2人,特此公示。
序号 | 学号 | 原专业 | 拟转入专业 | 拟转入年级 |
1 | 20231005104 | 英语 |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| 2025级 |
2 | 20221010003 |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|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| 2025级 |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能源与材料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6年3月26日至3月28日
受理单位:能源与材料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反映
受理人:赵老师 受理电话:0993-2055055
石河子大学能源与材料学院
2026年3月26日